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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資訊中心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6 條
經指派擔任管理及營運有關資訊之運用及供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週期性資料管制作業事宜。
二、資料管制有關規定及文件之建立及修訂。
三、管理資訊系統使用之輔導。
四、辦理本局電腦效率查核事宜。
五、本中心年度預算編列、執行、控管及帳務管理等事項。
六、辦理庶務、物料等相關事務。
七、辦理人事、政風、文書管理及相關事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