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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 97年04月09日)
第 4 條
企劃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觀光資源之調查及規劃。
二、觀光建設之規劃。
三、研究發展業務及建設計畫管考。
四、民間投資經營觀光遊樂與住宿設施之推動及審查。
五、有關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
六、觀光遊憩資訊之研究與統計。
七、規劃建設用地取得。
八、風景區土地使用、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許可會辦案件之審查。
九、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
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