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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 97年04月09日)
第 6 條
管理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風景區內各遊憩據點之經營管理、環境衛生維護、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污染防治等之統籌。
二、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
三、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保育之統籌。
四、觀光、遊憩、住宿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與輔導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
五、風景區對外交通之聯繫配合。
六、各項法規事件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