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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1年11月07日)
第 6 條
本處管理課職掌如左:
一、風景區、遊憩區之經營管理、環境整潔、美化及秩序之維護、改善事項。
二、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三、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保育事項。
四、觀光、遊憩、住宿、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與輔導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事項。
五、駐衛警察隊及清潔隊之聯繫、協調事項。
六、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案件之會辦事項
七、違反各項法規事件之處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