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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1年10月13日)
第 1 條
為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支應通訊傳播監理業務所需各項支出,特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四條規定設置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