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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年01月23日)
第 6 條
證照檢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汽車考驗員、檢驗員之檢定。
二、汽車修護技工之考驗。
三、考驗及檢定法規、標準之研擬。
四、考驗及檢定試務辦理。
五、證照事務管理。
六、其他有關證照檢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