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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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年01月23日)
第 4 條
結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地質調查、鑽探報告審查及資料管理。
二、公路工程混凝土配比設計。
三、公路工程混凝土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
四、公路工程鋼筋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工程標線、標誌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工程結構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
七、公路工程結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結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