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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12日)
第 7 條
土木建築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質調查、地工、水土保持、氣候變遷調適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二、土建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三、場站建築、公共藝術、景觀植栽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四、軌道、線形、測量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五、水電、環控、電梯與電扶梯、建築物管理系統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六、設計服務契約之委託及管理;鐵道系統兩側禁限建之管制。
七、工程沿線排水、管線、聯外道路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
八、其他有關土木建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