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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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
( 111年08月08日)
第 4 條
參事權責如下:
一、重要數位發展計畫之建議。
二、數位發展相關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
三、各種法規研商及跨司、處協調會議之出席。
四、部次長交辦事項之協調處理。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