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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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92年09月03日)
第 3 條
依本辦法發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及撫慰金,均以非資位現職人員在職同薪級人員之資位待遇百分之七十八之金額為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