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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110年07月23日)
第 21 條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撫卹金或撫慰金領受權:
一、褫奪公權終身。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