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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110年07月23日)
第 5 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