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 93年08月16日)
第 2 條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辦理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交通建設及第七款觀光遊憩重大設施者,適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