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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 104年11月12日)
第 6 條
評鑑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評鑑執行要點之審議。
二、評鑑作業辦理方式之研議。
三、評鑑指標及評鑑資料之審議。
四、評鑑成績之審定。
五、營運與服務評鑑爭議事項之審議。
六、營運與服務評鑑研究發展項目之擬訂。
七、其他有關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計畫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