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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四 章 高速鐵路修建 第 五 節 軌枕、墊板及道碴 ( 112年03月31日)
第 112 條
正線兩軌道中心線距離應考量車輛寬度及車輛行走產生動搖之空間。

曲線段之兩軌道中心線距離,除前項寬度外,應考慮加上曲線偏倚量及超高偏倚量之需求空間。

前二項規定之規範,由鐵路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