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四 章 高速鐵路修建 第 七 節 運轉保安及防護設備
( 112年03月31日)
第 120 條
在可能對其他列車進路產生障礙之處所及正線之末端處,應設置可使列車停止之裝置或止衝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