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四 章 高速鐵路修建 第 七 節 運轉保安及防護設備
( 112年03月31日)
第 123 條
站間號誌異常時,應有確保行車安全之替代措施,方得繼續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