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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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五 章 高速鐵路養護 第 一 節 路基、軌道及橋涵
( 112年03月31日)
第 149 條
正線之各項軌道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其檢查方式及檢查週期由鐵路機構擬訂,報請交通部鐵道局同意後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