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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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送規則
第 二 章 旅客運送
( 112年03月10日)
第 13 條
旅客應持用車票並依車票記載事項乘車。但旅客由未提供售票服務之車站乘車或經鐵路機構同意乘車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情形,依鐵路機構規定須補票者,旅客應於上車後向列車查票人員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