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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   第 五 章 運轉 第 三 節 車輛及列車運轉 ( 112年03月02日)
第 44 條
同一閉塞區間,不得同時運轉二列以上列車。但鐵路機構就特殊之情事,於無影響運轉安全之虞,另定其運轉方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