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 106年12月29日)
第 11 條
鐵路因行車或其他事故之肇事原因及其責任,必要時由鐵路監理機構聘請專家組成小組鑑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