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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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資產使用辦法
( 112年06月14日)
第 8 條
依前條規定計收之租金,低於國有土地及房屋當期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有關稅費時,應改按所應繳納之稅費計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