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客運營業 第 四 節 計程車客運業
( 112年10月13日)
第 96-6 條
計程車共乘營業時,應將共乘車資價目表置於前座椅背明顯處。
前項車資價目表格式,由公路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