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五 章 慢車 ( 113年01月18日)
第 115-5 條
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之登記主體不存在或不需使用時,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申請異動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