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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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二 章 標誌 第 四 節 指示標誌
( 112年02月23日)
第 115 條
路況廣播標誌「指43」,用以指示行車路段內收聽路況廣播之廣播電台頻率。得設於公路上該電台頻道涵蓋範圍起點或其他適當之處。圖例如左: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白色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