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二 章 標誌 第 四 節 指示標誌 ( 112年02月23日)
第 127 條
醫院標誌「指63」,用以指示規模較大之醫院所在地,車輛駕駛人應注意禁聲慢行。設於醫院附近之處。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並得以附牌標繪英文說明或說明指示方向及距離。附牌圖例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