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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二 章 標誌 第 四 節 指示標誌 ( 112年02月23日)
第 130 條
迴轉道標誌「指66」,用以指示迴轉道之位置,設於迴轉道入口處附近,面向行車方向。

本標誌為綠底白字白色箭頭及白色邊線。其箭頭方向得視實際路況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