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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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三 章 標線 第 四 節 指示標線
( 112年02月23日)
第 188-1 條
車道縮減標線,用以指示前方車道縮減,指引匯入鄰近車道。
設於同向多車道路寬縮減路段將近處,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視需要每隔三十公尺至五十公尺設置一處。
本標線與第二十八條車道、路寬縮減標誌得同時或擇一設置。
本標線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