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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三 章 標線 第 四 節 指示標線 ( 112年02月23日)
第 189-2 條
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用於提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通過時之運行範圍,指示車輛及行人避讓,視需要設於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經之交岔路口。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寬十公分,線段一公尺,間距二公尺,設置圖例如下:

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內舖面得上色,顏色為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