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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四 章 號誌 第 五 節 號誌控制方法 ( 112年02月23日)
第 218 條
交通調整控制方法,係以偵測器蒐集直行與轉向交通量,及行車速率等交通資料,以計算出最佳之控制計畫,使號誌控制能即時反應交通變化,達到交岔路口之通行流量最大、延誤與停止次數最少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