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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二 章 標誌 第 二 節 警告標誌 ( 112年02月23日)
第 26 條
險坡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道路縱坡在百分之七以上之路段。險升坡用「警5」,險降坡用「警6」。

本標誌牌下緣設附牌,說明該險坡屬「升坡」或「降坡」,其坡度及長度,標準型附牌圖例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