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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設立程序 ( 112年05月18日)
第 6 條
前條會勘合格者,由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籌設。但申請涉及用地變更者,於核准籌設後,應依法辦妥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