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郵政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6月28日)
第 3 條
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