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電信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2年12月11日)
第 9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電信之行為,對於電信事業,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但因使用電信發生之其他行為,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