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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電臺之識別 ( 107年06月05日)
第 47 條
提供國際公眾通信、業餘無線電及可能在國外發生妨害性干擾之其他無線電通信,其呼號依電聯會無線電規則之國際呼號序列分配表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