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 101年05月31日)
第 19 條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之裝設,應儘量避讓其他既設之電信設備,不得妨礙或干擾該項設備原有之通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