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核換發
( 107年01月12日)
第 7 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之資格分等如下:
一、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二、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三、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