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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及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核換發 ( 107年01月12日)
第 7 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之資格分等如下:
一、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二、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三、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