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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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 106年11月09日)
第 13 條
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須經中華民國領海及領海基線以內者,其路線勘測或劃定之許可,適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