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 96年07月13日)
第 2 條
民用航空器(以下簡稱航空器)無線電臺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或參照國際無線電規則有關電信部分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