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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 三 章 分離會計 第 一 節 分離會計基本原則 ( 97年11月20日)
第 15 條
經營者內部交易之轉撥計價方法,應於經營者之會計制度中訂定之。

前項所稱內部交易,係指同一經營者所經營各種電信業務間有關產品、服務、資產使用及資產移轉等資源之互相供給或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