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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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申請及審核 第 一 節 學術教育電信網路
( 108年01月02日)
第 10 條
申請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學術、教育電信網路申請書。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
三、設置計畫書。
四、申請文件之電子檔光碟片(應以 PDF 或 ODF 格式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