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申請及審核 第 一 節 學術教育電信網路 ( 108年01月02日)
第 15 條
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由主管機關發給網路架設核准證明。

申請人或管理者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設置計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