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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經營特許 第 一 節 釋照程序 ( 104年07月16日)
第 8 條
本會為進行前條第一階段審查,得設審查作業小組;其審查項目及配分比重,由本會訂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