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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  ( 107年05月17日)
第 8 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請換照者,填具之申請書、營運計畫執行報告及營運計畫資料不全得補正者,應令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時,駁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