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8月01日)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號碼:指維持公眾電信網路互通、識別、交換及控制等正常運作所需之號碼,包含編碼、識別碼及用戶號碼。
二、編碼:指供控制公眾電信網路路由及交換訊息之電信號碼。
三、識別碼:指於公眾電信網路內用以識別網路、路由或服務等之電信號碼。
四、用戶號碼:指用以提供用戶電信服務使用之電信號碼。
五、黃金門號:指具有一定排列規則、特別意義或容易記憶之用戶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