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作業辦法
( 109年07月03日)
第 4 條
電信事業應將其保有之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提供用戶查詢。
前項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之保存期間自紀錄發生時起算至少一年。
第一項通信紀錄之查詢,須以完成通信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