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11月09日)
第 4 條
船舶無線電臺分為下列二種:
一、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二、非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船舶無線電臺主管人員為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