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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 109年08月04日)
第 5 條
電信事業應設置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之會計科目,並於繳交號碼使用費時,提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

前項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請主管機關查核。

第一項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經併入年度所提報之財務報表者,電信事業為前項申報時,得以該財務報表及其查核報告書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