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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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 二 章 分離會計 第 一 節 分離會計基本原則
( 109年11月26日)
第 6 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執行分離會計時,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成本、收入與資產之歸屬與其發生原因間應具攸關性。
二、成本、收入與資產之分離應以公平合理方式處理。
三、前後會計期間之成本、收入與資產分離處理應一致。
四、成本、收入與資產歸屬所依循之方法應確實合理。
五、使用抽樣方法時應符合統計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