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海商法   第 七 章 海上保險 ( 98年07月08日)
第 128 條
保險期間除契約另有訂定外,關於船舶及其設備屬具,自船舶起錨或解纜之時,以迄目的港投錨或繫纜之時,為其期間;關於貨物,自貨物離岸之時,以迄目的港起岸之時,為其期間。